1874

第一次看到1874这个歌名有些疑惑,它像是一个年代,又不像是一个年代。因为它太过遥远,远到无法想像。如果说十年前的“背包”给人一种陈旧感的话,一个多世纪前的东西则没有太多感人的元素了。它超出了一个人的存活时空,那是能打败回忆的东西。

早上去机场,离开居住和学习三年的温哥华,告别这里的生活。一路上阳光明媚,天空是一望无际的淡蓝,渐变至天际线仿佛要被这温暖的阳光融化。汽车在宽阔的大桥上飞驰,远方的绿色路牌写着大大的Airport。仓库和汽车栉比鳞次地排列在炙热的淡黄色平原,这是西部的豪迈、开阔,这是西部的富足。我大声唱着老歌,阳光毫无遮掩地透着天窗照射下来,仿佛告诉我,活着便无需顾虑太多,只要像这车一样一路向前。为我送行的是温哥华特有的美好天景。

狗的呐喊

我走过一幢房子,房子里的狗不断地冲我吠叫。

我心烦它为何不得安宁,这并不是第一次了。我也同样,面无表情地向前走,仿佛没有听到,只希望从那只狗的视野里快速消失。我想起小时候我会愤怒地对着狗叫,狗也不消停,没完没了,那时候真是天真。

回来的时候我再次经过,再次听见了那条狗相同的叫声,好像又在等待我的到来。一瞬间,我不再厌烦那种单调的叫声。想必这条狗的主人每天夜里都不在家,不然又有谁会让自己的狗在深夜肆意喧叫?我突然觉得那叫声像一种孤独的呐喊。一整夜那条狗便一直守在窗边,等待一个路过的物体,渴望得到回应。说到底,它是一条狗,除了吠叫别无他择,可是我,想必包括所有路过的人,都不断无视它的听似吵闹的恳求。

《丁登寺旁》的现在、过去及未来

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济慈 (John Keats) 说过诗歌中的现在感能够强化精神的感受,但对过去和对未来的提及是同等重要的。这个观点尤其能在浪漫主义时期诗歌中表现出来,因为很多该时期诗人都在诗歌中加入了很多主观思想及感受,而这种感受最直接、最亲切的表达方式就是以现在的模式叙述给读者,让读者身临其境。诗人同时加入对过去的回忆以及对未来的畅想,以强化现在感受的历史重要性。在英国浪漫主义代表诗人华兹华斯 (William Wordsworth) 的长诗《丁登寺旁》(“Lines Composed a Few Miles Above Tintern Abbey”)中,诗人描写了他五年之后重游故地、重归自然的心情。通过将过去的回忆以及对未来不确定的猜想融合进此时此刻的心情感受,同时以他的妹妹的一个平行视角,诗人表达了时间的流逝导致他对自然的看法的变化,如和从单纯的欣赏自然升华为自然精神的一部分。这种把对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情感交合的手法不但建立了本诗的结构,而且与诗人在诗中逐步提升的浪漫主义思想,表达自然与社会的矛盾以及自然与人类的融合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关于毕业

时间一旦过了两年就会开始变得遥远。记得两年前,我以一个十年级学生的视角经历了高我两届毕业班的毕业音乐会。深受感触的我写了一篇叫《双重》的日志。那时,我还习惯将思维固定在一个主题上,我当时想说,每个人都有一个双重的人生,与聚光灯下绚丽多彩的笑容相平行的,是每天经历日出日落的那张平淡的脸。

明天是毕业典礼,我在这所学校剩下的时间已经屈指可数。放学了,我打开我的雨伞,将书包背在稍有酸痛的肩膀上。我回头望去,不可否认地说,这所学校的正面很美丽。学校的正门,高高的台阶上,坐着E和他的两三个朋友们,在高大的教学楼下他们好像显得渺小,这样的场景充满了不舍。我的这个回头大概只持续了0.5秒,似乎和E有一瞬间眼神的对视,但我很快机械性地转过身,继续走路,思寻着这可能是我这辈子最后几次再见到E了。E是个洋人,乐团里的萨克斯手,吹奏技术一流,昨天刚拿乐团最佳学生奖。我两年前就认识他,但基本没有说过话。有时,我的感觉是,他把我当成空气,无足轻重,所以我也亦然。乐团里他坐我的旁边,做杂志时安排过他的专访,物理队我们在一起拿过奖,可我从来没有把他当成朋友,我想他也没有。他很厉害,成绩年级第二,但我从来不服。而他、甚至所有洋人们,估计都没有把我当成一个能够沟通的人类。这是我这几年的失败,我可以假装很外向,但假装出来的东西没什么意思。